
恆大地產因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覆蓋全數債務,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華夏支行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查後認為該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相關規定,於8月21日受理了這一案件。
- 恆大集團被判處罰金人民幣 88.2 億元。 - 恆大地產被判處罰金人民幣 70 億元。 - 許家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恆大地產破產清算案的受理將對中國房地產業帶來一定衝擊,可能引發投資者對於該行業其他企業的信用風險擔憂。同時,案件審理結果也可能影響相關金融機構的資產質量和信貸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旨在規範企業破產程序,保護債權人、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該法案對於無法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覆蓋全部債務的企業提供了法律上的破產清算途徑。
案件將進入正式破產清算程序,相關財務和業務調整可能持續數月或更長時間。
原文節錄鉅亨網編譯鍾詠翔 綜合報導 2026-08-21 12:35中國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支行以恆大地產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向法院聲請對恆大地產破產清算。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該聲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於21日(周五)判定受理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夏支行對恆大地產的破產清算聲請。中國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日對被告單位恆大集團、恆大地產、被告人許家印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對恆大集團數罪並罰,判處罰金 人民幣 88.2億元;對恆大地產判處罰金 人民幣 70億元;……